4.學術委員會
學術委員會由國内外優秀專家組成,任期四年。負責審議重點實驗室的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學術活動。學術委員會主任由依托單位推薦,主管部門聘任,一般應由非依托單位人員擔任;委員由依托單位聘任。學術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每次實到人數不少于三分之二。
學術委員會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