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規章制度

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返校後電氣實驗中心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0-04-24 浏覽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實驗室作為學校防疫陣地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江蘇大學《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實驗室與設備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江大設備處[2020]3号)文件的要求,現将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返校後電氣工程實驗中心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制定如下:

一、實驗室工作方案

1、開放實驗室的管理

進入實驗室開展實驗的教師和學生必需為已經居家隔離14天,且實驗當天無咳嗽,發熱,腹瀉等疑似症狀。如有身體不适及時向學院反饋。

2、教師、研究生回校以後的實驗管理

(1)加強宣傳教育

對需要進入實驗室開展實驗的師生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個人防護意識。進入實驗區域必需佩戴口罩,做好公共區域、實驗區域和實驗設備的消毒工作。

(2)加強聯防聯控

對于申請進入實驗室的師生,結合“日彙報”、“零報告”制度,加強與學工,相關老師的信息交流。嚴格審核實驗人員的健康狀況。避免疫情在實驗室蔓延。

(3)嚴格控制實驗人數與人員流動

在疫情徹底結束之前,實驗室人數要嚴格控制。研究生在到校14後方可申請進入有辦公區的其它實驗室開展實驗。

二、實驗室應急預案

1、總體要求

疫情期間,各實驗室負責人以高度的警覺性與謹慎的工作态度管控實驗室人員的健康狀況與準入資質。以預防為主,同時根據所負責實驗室開展實驗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2、應急物資

學院将與校設備處保持信息互通,積極解決防疫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指定應急物資存放地點。

3、可疑人員的處置

若有人員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症狀應立刻終止實驗,及時電話報告實驗室管理員或值班人員,按學校規定及時采取相關疫情防範處置工作。相關接觸人員按學校規定進行隔離。

4、不當消毒引發的事故處置

因使用酒精消毒,通風不當引發火災。若火情很小,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一人彙報學院應急小組,其餘人組織滅火器施救。若火情迅速蔓延,應迅速撤離現場,撥打火警。特别注意,酒精是易燃易爆品,隻能少量擦拭,禁止噴灑。

因使用84等消毒液,通風不當引發身體不适,應早發現,早報告。實驗過程中若有頭昏,乏力,惡心,咳嗽等症狀,應迅速停止實驗,所有人員撤離到通風處,及時向學院應急小組反饋。應嚴格控制84等揮發性消毒劑的用量,避免因濃度過高導緻人體受傷。

電氣工程實驗中心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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