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規章制度

電氣學院安全管理責任書

發布時間:2020-10-06 浏覽量:

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安全管理,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江蘇大學安全生産責任制規定》、《江蘇大學校園綜合治理管理規定》和《江蘇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院各系室主任、支部書記為本系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系室的安全工作。

二、各系室應統籌安排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标,确保本單位人為火災等安全事故零發生。

三、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隐患整改。

四、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增強自防自救能力。

五、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定期組織本系教師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技能。

六、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暢通。

七、發生火災應迅速報警,引導、疏散人員有序撤離火災現場,并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八、本責任書每年簽訂一次,一式兩份,院系各執一份。責任期内單位負責人若有更換,出接任者繼續履行。

系安全責任人(簽字):                                                   單位責任人(簽章):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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